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《凤翔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及奖励实施办法》的通知

作者:时间:2018-06-19点击数:

凤翔师范学院教研室工作考评及奖励实施办法

教研室是实施各科教学目标,组织教育教学改革,推动教学研究活动的基层单位。为了加强对教研室的目标管理,充分发挥教研室工作的主动性和创造性,创设竞争机制,提高教研室工作质量,增强考评工作的透明度,教务科拟定了《教研室工作考评及奖励实施办法》,具体内容如下:

一.考核内容及标准

1.计划(5分)

A.(5分)有完全的符合要求的教研工作计划,目标明确,措施得力,并严格按计划付诸实施。

B.(4分)有一般的工作计划,基本达到预定目标,并按原计划实施。

C.(3分)计划草率,或计划任务完成较差。

无学期工作计划,此项不得分。

2.总结(5分)

A.(5分)有认真地能反映本组工作基本情况和特色的质量较高的工作总结。

B.(4分)有一般的能基本反映本组工作情况的总结。

C.(3分)总结不认真,脱离本组实际,总结不到位。

无学期工作总结,此项不得分。

3.教师考核结果(15分)

A.(15分)各教研室参加考核成员考核平均成绩位于8个教研室前三名的。

B.(13分)各教研室参加考核成员考核平均成绩位于8个教研室4-6名的。

C.(10分)各教研室参加考核成员考核平均成绩位于8个教研室后二名的。

4.教研室主任考核结果(5分)

A.(5分)教研室主任期末考核结果排名在前15名的(包括15名)。

B.(3分)教研室主任期末考核结果排名在15名以后的。

5.目标任务完成情况(30分)

A.(30分)积极主动地创造性完成各项目标任务,效果良好,并且活动安排、活动结果等资料齐全。

B.(25分)能完成目标任务,并有较好效果,活动安排、活动结果等资料不很完备。

C.(17分)未能完成所有目标任务,活动流于形式。其中目标任务每一项未完成扣5分,扣完为止。

6.教研活动出勤率(10分)

A.(10分)按要求按时开展活动,出勤率在90%以上。

B.(6分)基本按要求开展活动,出勤率在70%—89%之间。

C.(3分)不能按时开展活动,出勤率在70%以下。

7.教研活动情况(20分)

A.(20分)每次活动组织紧凑,目的明确,有活动记录,且记录详实;有备课组并经常性开展活动,每次活动有记录,收效好。

B.(15分)每次活动都有记录,基本反映了情况;有备课小组,开展活动不经常。

C.(10分)开展活动,记录不全。

未开展教研活动的,无记录,此项不得分。

8.教学活动参与率(10分)

A.(10分)参加学院、教务科安排的教学业务活动,参与率在80%以上。

B.(8分)参与率在65—79%之间。

C.(5分)参与率在65%以下。

分院安排的教学业务活动教研室空缺的,此项不得分。

二.加分项目(10分)

1、发表论文论著:

论文:核心期刊1篇加5分,省级以上非核心期刊每篇加2分,市级及学院学刊每篇加1分。

论著:正式出版著作每部加5分,非正式出版著作每部加2分,合著按参编人数平均得分。

2、获奖论文:

获市级及学院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.5分、1分、0.5分。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2.5分,1.5分、1分。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3.5分、2.5分、1.5分。

3、指导学生获奖:

获市级及学院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.5分、1分、0.5分。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2.5分,1.5分、1分。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3.5分、2.5分、1.5分。

4、课题、精品课程、重点专业加分:

市级及院级负责人加3分,成员加1分。省级负责人加4分,成员加2分。国家级负责人加5分,成员加3分。

此项申报成功或结题成功的这学期加分。

5、教学比赛获奖:

获分院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1.5分、1分、0.5分。获市级及学院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3分、2分、1分。获省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4分、3分、2分。获国家级一、二、三等奖,分别加5分、4分、3分。

加分每人不超过5分。各种学会举办的比赛及论文、指导奖降一级加分。教学能手、教学新秀视一等奖。

A.(10分)人均原始分在3分以上。

B.(7分)人均原始分在1-3分之间。

C.(5分)人均原始分在1分以下。

无加分项目的,此项不得分。

三.奖励办法

教研室考评每学期考评一次,按3:5:2的比例,把教研室完成工作任务的情况分为一、二、三等次,教研室主任的津贴与教研室考评结果挂钩,教研室主任津贴等次与教研室考评等次相同。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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