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沙雅县2020年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招聘简章

作者:仝彤时间:2019-09-11点击数:

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中小学和幼儿园教师

招聘简章


为进一步加强沙雅县中小学教师队伍建设,更好的选拔优秀适岗人才,优化教师队伍结构,沙雅县教育和科学技术局面向2020届应届和历届毕业生,学前教育和中小学师范类专业开展招聘活动,现将有关事宜公告如下:

一、沙雅概况

沙雅--古龟兹重镇,古丝绸之路的重要通道,位于天山南麓、塔河北岸,“世界胡杨公园·千年秘境沙雅”,总面积3.2 万平方公里,总人口26.5万。沙雅自然资源非常丰富,我国最长的内陆河——塔里木河,由西向东,蜿蜒流淌,横穿县境达220公里,在塔河两岸有着全国面积最大、保存最完好的300万亩原始胡杨林,并于2008年获得“世界最大面积的原生胡杨林”基尼斯记录。被命名为“中国塔里木胡杨之乡”、“中国塔里木棉花之乡”、“中国塔里木马鹿之乡”、“中国塔里木红枣之乡”、“中国卡拉库尔羊之乡”、“中国红柳之乡”、“中国罗布麻之乡”七大特产之乡。

二、招聘计划

计划招录中小学、幼儿园各学科教师760人,具体学科详见《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》。

三、招聘对象和条件

以全国应届、历届全日制师范类、综合院校且符合招聘岗位专业需求的研究生、本科、大专、高职、中专学历毕业生为主。应聘人员应符合以下条件:

1.拥护中国共产党的领导,思想素质好,政治觉悟高,热爱祖国,品行端正,自觉维护民族团结,符合公安机关政审有关规定,志愿从事教育工作。

2.具有正常履行招聘岗位职责的身体条件,无传染性疾病、无精神病史、无打架斗殴、醉酒滋事等不良嗜好。

3.年龄要求:32周岁以下(32周岁以下,198811日以后出生)。

4.普通话要求:普通话水平二级乙等及以上,语文学科教师普通话二级甲等及以上。

5.教师资格证要求:历届生需具备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;2020年应届毕业生如无法提供报考岗位要求的相应层次教师资格证书,则需具备教师资格证认定条件,并在上岗任教一年内取得相应学科教师资格证。

6.学历专业要求:

(1)学前岗位: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师

范类专业,中专学历仅限学前教育专业。

(2)小学岗位:具备全日制大专及以上学历,师

范类专业。

(3)初中、高中岗位:具备全日制本科及以上学

历,师范类专业。

   (42020年应届毕业生需在20208月取得相应毕业证及学位证书。

下列人员不在此次招聘范围:

1)自治区中小学、幼儿园在职在编教师(含三年服务期未满特岗教师)。

2)自治区统一组织选派到基层乡镇工作服务期未满人员。

3)近3年来,在公务员、教师等招考过程中有作弊、弄虚作假等行为的人员。

4)受行政处分尚未解除、立案审查尚未作出结论的人员,曾因犯罪受过刑事处罚,或被开除公职,以及法律规定不得录取为教师的其他情形的人员。

5)违反计划生育相关政策的人员。

6)有传染性疾病或有精神等方面疾病的,包含抑郁症等。

四、招聘流程

1.招聘时间:

第一阶段:2019108-20191120日;

第二阶段:202035-202045日;

2.招聘方式

沙雅县教科局作为教师招聘用人单位,结合当前沙雅县幼儿园、中小学师资短缺情况。采取高校毕业生双选会、组织招聘组到高校招聘、专场招聘会以面试的方式为主,面试以微课试讲方式为主。

五、教师待遇

(一)工资待遇

1.新招录的高中特岗教师本科生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7179.09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4005.37元(具体工资待遇根据自治区、地区新规定有所调整,以自治区和地区规定为准)。

2.特岗教师:新招录的特岗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409.14元,大专6321.54元,中专6214.95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、职业年金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601.93元,大专3556.92元,中专3500.94元。

3.县聘教师:新招录的县聘教师每月享受的待遇标准为本科6367.48元,大专6280.5元,中专6174.67元,扣除住房公积金、基本医疗保险、失业保险、大病保险、养老保险等扣缴项目,实际发放工资为本科3768.57元,大专3721.08元,中专3662.06元。

4.根据县财政安排每年发放一次取暖费。

5.在乡镇工作的教师,按照乡镇距离县城远近,每月享受200--2000元的交通补助。

(二)住房待遇

近几年来,我县着力加强教师队伍建设,实施“拴心留人”工程,在城区为引进教师提供单身教师公寓,各乡镇教师周转房实现全覆盖,积极为广大教师创造良好的工作条件和生活环境。

1.所有招聘教师由沙雅县提供教师公寓,标准为50平米(可住2-3人),自己可以做饭,均配备有炊具、洗浴、沙发、茶几等简易生活设施。在未买房之前可享受教师公寓入住待遇,最长不超过5年。对与我县签订就业协议的毕业生,赴我县上岗后,县财政一次性给予1000元安家费。

2.在我县工作满3年后,在本县购买首套房的,实行购房补贴。对全日制本科学历符合《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沙党办发[2018]98号)文件要求的引进人才,每人每年补助10000元,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;对专科学历符合引进人才类别的,每人每年补助5000元,购房补贴最长不超过5年。

3.在乡镇工作教师,由乡镇提供教师周转房,同等享受购房补贴。

(三)医疗保障

每年组织教师体检一次,在疆期间因病因伤发生的医疗费用,按本人医疗关系和有关规定办理,在疆当地治疗的,按比例报销医疗费用。

(四)其他待遇及保障

1.乡镇教师有专线公交车接送。

2.外地户籍教师在沙就业落户,签订5年劳动合同,并交纳社会保险的,工作满半年后,按人才类别实行一事一议,兑现一次性奖励补助,最低不低于5000元。

3.解决教师子女就学,对签约我县工作,留沙意志坚定的教师子女,属义务教育阶段学生,按就近入学原则,教科局统一协调安排到父母工作学区公办学校就读,并享受该学区内就读学生的同等待遇。子女系普通高中生的,可根据个人意愿和原有基础,由教科局按对等原则安排至相应高中就读。

4.户籍办理。对签约我县,留沙意志坚定教师的父母、配偶、子女在我县落户及时提供帮助,协助办理;对随迁居住、户籍仍保留原地的,协助办理《暂住证》,享受本县居民同等待遇。

5.实行双向探亲制度。未结婚教师每年寒暑假都可享受探亲假,但按国家规定来回路费只报销一次,已结婚教师可享受三年一次的探亲假,按国家规定报销。与此同时,按照《沙雅县引进人才及服务管理办法(暂行)的通知》(沙党办发[2018]98号)文件精神,对签约我县教师除可享受国家法定探亲假外,其直系亲属每年可来沙探望,交通及食宿费用由用人单位按照规定报销。

六、工作要求

1.招聘时必须验证受聘毕业生的身份证、毕业证、学生证等相关证件以及所在学校出具的《毕业生双向选择就业推荐表》或其它个人求职材料。如招聘双方达成意向,必须鉴定《普通高校毕业生就业协议书》或其它双方认可的协议书(均为原件)。

2.应聘者提交的应聘材料要做到真实、准确,不得隐瞒事实、弄虚作假。对违反招聘纪律或涉及伪造、编造证件、证明材料、印章的应聘者,一律取消报名、考试或聘用资格。

3.招聘按照“公开、公平、自愿、择优”的原则进行。必须严格执行有关政策规定,接受纪检部门和社会各界的监督,严禁在招聘工作中徇私舞弊,弄虚作假。对违反规定的单位和个人,一经查实,将按规定严肃处理。

4.报名后,应聘者应保持报名时登记的联系电话畅通。若因应聘者联系电话不畅通造成的后果,由应聘者本人负责。

七、咨询方式

1.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:0997-8395543

2.沙雅县教师招聘咨询QQ群:885293335

3.电子简历投递地址:SYX8324644@163.com

4.现场报名地点:新疆维吾尔自治区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教科局师资办。

5.各招聘组联系方式:

第一组:甘肃、青海、宁夏、内蒙古

负责人:

张主任18309972314;雷校长19915044091

第二组:山西、吉林、辽宁、黑龙江

负责人:

郑园长15026399279;闫老师15569345757

王老师15352565810;蔡老师15604072085

第三组:四川、陕西、云南、贵州

负责人:

周书记18997663238;王老师18139476334

张老师18097776496;周老师18590572697

第四组:重庆、湖北、湖南、河南

负责人:

陈主任15026282555;邓校长13350970422

张老师18139140062;张老师18290796400

附件:新疆阿克苏地区沙雅县招聘教师岗位一览表


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